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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材料和电子数据申报须知

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需要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申请人本人登录“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进入“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或“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

一、初始注册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二)身份证明扫描件 (需印制身份证正反两面) ;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延续注册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变更注册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扫描件。

四、更改、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号

(一)更改、补办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二)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号更改,需要更改执业印章号的,需提交聘用单位企业资质副本扫描件;

(三)如系污损证书补办,需交回旧证书。

五、更改注册单位名称

(一)单位更名报告(报告中说明原单位名称变更为新单位名称,并说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需要申请注册单位更名);

(二)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注销注册

(一)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

(如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出具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扫描件)

发布时间:2020-11-12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1.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何申领电子注册证书?

答复: 2021年8月1日起启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请注册人员本人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或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申领电子注册证书前先上传照片、签名。具体操作流程见注册中心官网注册动态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手册》。

2.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或请完善个人信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中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申报注册或更换浏览器重试。若仍无法申报,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gjzwfw@cegn.gov.cn进行咨询,或点击平台首页右侧“我要纠错”填写纠错内容并上传提示截图、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待回复。

3.下载下来注册申请表是PDF格式,不能填写,在哪下载申请表?

答复:注册申请表不用下载【样表】,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保存后打印。

4.提示“您已有本专业的注册信息,不能重复申报。”是什么意思?

答复:说明在此之前已经填报过数据,【勾上“正在办理的业务”】模块下的数据再点【下一步】操作,在原数据上进行修改上报即可。

5.个人或企业上报注册数据时,提示社保缴纳情况异常,怎么申报注册?

答复: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的可继续上报,或将相关证明上传到附件【其他补充材料】中即可继续上报。

6.完成注册申报后,如何查询申报进度?

答复:完成注册申报后,个人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正在办理的业务】项中查看注册进度。终审完成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查询注册情况。

企业版系统【注册申报管理注册人员查询】中可查询申报状态。

7.企业版系统看不到个人上报的注册数据,怎么申报?

答复:请申请人核对【企业版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与【个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填写的申报信息】中【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一致(含大小写、空格)。

8.收到企业通知注册数据被打回或退回,在哪里查原因?

答:材料不合格分两种,一种是补充注册材料,关注【企业版系统】左侧【补正材料】模块;一种是申报材料无法补正,注册数据审核未通过,在【企业版系统】左侧【注册人员查询】模块可查看【省级审核不通过及原因】(只有不通过而未标注原因,可联系省级主管部门)或是【终审审核未通过及原因】(只有不通过而未标注原因,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9.申报初始注册后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注册?

答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申报电子数据后,若材料符合注册要求,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依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公示截止后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十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批结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发布公告后即初始注册完成。

10.企业或个人不配合注销注册如何办理业务?

答复:若企业不配合开具解聘证明办理注销注册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可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注销申请,若个人不配合进行注销注册的也可按上述流程办理。

11.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在总公司注册?子公司人员是否可以在总公司注册?

答复:分公司无独立法人,无企业资质,可以在总公司申请注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可以申请企业资质,注册单位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12.单位正在办理企业资质的怎样申报注册?

答复:根据预注册流程,先申报电子数据,待企业资质办理完成后补正企业资质证书后再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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